時間不夠用,做「對」事情很重要

時間總是不夠用!待辦事項又多又雜,不可能都做完,如何決定哪些先做哪些不做?

請您先畫一個大大的「田」字,也就是四個方格,接著將手邊的待辦事項填入這四個空格,左上角是「重要又緊急」,左下角是「緊急但不重要」,右上角是「重要但不緊急」,而右下角則是「不重要也不緊急」。

毫無疑問的,「緊急又重要」這一類的事情,肯定是第一優先處理。而放在「不重要又不緊急」的事項,一定是放到最後處理,甚至我們都將這一格畫個垃圾桶,因為你也不會有時間處理這些。

問題是,當我們處理完「緊急又重要」這一類的事情之後,到底應該先處理「緊急但不重要」,還是「重要但不緊急」?

所謂「緊急」就是現在不處理就來不及處理的事情。所謂「重要」指的是,如果我不處理或是沒處理好,我會倒楣,我會有損失,我會有責任的事情。

什麼是「緊急但不重要」?例如有不速之客來訪,或者某些不是重要事務的電話,當然,現在最常見到的這一類事情就是社群軟體的朋友群組訊息,這群組的提醒聲都被你關掉了,當然就屬於不重要囉!

有些事雖然不緊急但是很重要,例如因應未來工作上的調整學習新技能、製作老闆要求二週後交的市場調查報告、以及保持身體健康……等,所謂現在不做以後會後悔的事。

相信您一定聽過「輕重緩急」這個判斷原則。古人真是有智慧,短短四個字就將處理事情的優先順序講得一清二楚。先分「輕重」,再分「緩急」。也就是說,重要的事一定要優先處理,如果同等重要,那就比較緊急的先處理。為什麼要捨棄「緊急但不重要」的事呢?因為就算不做我也不會有損失,也不會有責任啊!

「緊急但不重要」的事又叫做「時間殺手」。如果捨不下這些不重要的事情,怎麼會有足夠的時間把「重要」的事情做好?

什麼是「重要」?!別忘了我教您的簡易判斷法:

  • 我會不會倒楣?
  • 我會不會有損失?
  • 我會不會有責任?

時間總是不夠用,事情永遠做不完,所以一定要懂得「取捨」!有捨才有得,將您的時間用在「重要」的事情上,才能事半功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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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思恩

擅長商業談判、跨部門溝通與衝突處理、領導變革與變革管理等,授課企業包括聯發科技、台灣大哥大、永豐金控、中國移動、聯想集團、阿里巴巴等知名企業。 美國杜蘭大學企管碩士、東吳大學法律碩士,從基層做起並曾擔任人力資源、行銷企劃、批發銷售、連鎖店經營主管,深諳各部門階級人員的溝通與談判,擅長將理論和實務結合。 著有「溝通力」、「思考力」、「用腦賺錢」、「笑傲職場十堂課」、「談判是無限賽局」(最新力作,教你創造長久利益的123法則,在無法一次定輸贏的職場、人際和人生中,打出好牌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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