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3不原則」做孩子的情緒教練

各位朋友是否還記得,先前我分享過一個,我在週間白天請特休、帶孩子去兒童新樂園玩一整天、寶貝們都很開心的故事嗎?其實,那天還有一個有趣的小插曲…

那天我帶著大寶中寶去一個小小孩電動車的遊樂設施,寶貝們一量身高才發現,大寶剛好超過身高標準不能玩,所以她就被工作人員請到旁邊,甚至眼睜睜看著妹妹開著電動車走了。沒多久,大寶嚎啕大哭、眼淚直流…

如果是以前的我,可能會馬上大聲喝斥她:不要哭!好吵喔!這有什麼好哭的?沒關係嘛~這個不能玩、那去玩別的就好啦!

而感恩這些年、有幸在婚姻家庭的領域學習耕耘,才知道陪伴孩子的情緒時,我們可以應用的「三不原則」:

第一個是「不壓抑其情緒」

我們可能曾在路上、聽過父母親斥責正在哭泣的孩子:不要哭!好吵!

父母這樣的表達對孩子來說,是壓抑、打壓了情緒。但為何不要壓抑孩子的情緒呢?因為哭是表達悲傷,而悲傷具有一個十分特別的意義:我想要求助。

當孩子求助時,父母若不給他適當的回饋,這時孩子心中的情緒可能會變得更混亂,畢竟孩子多少會期待父母的陪伴、支持,所以不壓抑其情緒至關重要。

若掛心孩子在餐廳或公眾場所大哭、影響別人的話,那可以帶著孩子去餐廳外、或爸爸媽媽覺得合適也安心之處。讓孩子既可以抒發心情,同時又避免影響周遭的人。

第二個是「不評斷其情緒」

以這次大寶在兒童樂園哭哭為例,從前的我可能會說:這有什麼好哭的嘛?就玩不到電動車這種小事呀。而若我真如此評斷的話,某程度就像在跟她說:你難過;甚至你哭是錯的。

然而,情緒的本質是每一個人各自內心的真實呈現,只要沒有做出「傷害自己、傷害他人、或破壞東西的行為」,單就情緒本身,是沒有人有立場去指責、評斷其他人情緒的對或錯。

所以與其說「這有什麼好哭的?沒有關係啦~」,更值得給予純然的陪伴跟安慰。

第三個是「不主動給答案」

並非不給答案、而是「不主動」給答案。舉例來說,若以前的我可能會說:這有什麼好哭的?沒關係啦!可以去別的設施玩呀!

這樣就是馬上給她答案,或許她去玩了別的設施也會很開心。但無形中,我剝奪了孩子自己認識情緒、調節情緒的機會。

那到底不主動給答案的「不主動」是什麼呢?就是在陪伴安慰孩子的過程中,去判斷他「想不想要有所改變」。若聽聞或察覺到孩子願意改變時,就可以再進一步引導他去思考替代方案。

故事的實際發展

真實的情況是大寶大哭,但考量旁邊還有別的遊客,且中寶已經去開電動車了,所以我就把大寶帶到不影響他人之處,並跟他說:「我看你哭這麼難過,爸比也很捨不得」,進而陪伴她、關懷她,同時避免給任何的評論。

陪伴安慰中,我也等待她哭泣漸緩後,關心道:「那你想要一直這樣哭下去嗎?還是想要做一些改變呢?」

「對,我不想要哭下去了,我不想再這樣子了!」

「那你還記得剛才你不能玩電動車,是因為什麼原因嗎?」

「因為我身高超過了一個標準,我比那把尺還要高,所以我不能玩了。」

「這樣子啊,因為身高超過而不能玩…。那是不是還有些遊樂設施,是你以前還不夠高時,你不能玩的?」

「(思考狀)對耶!以前我還不夠高時,不能玩碰碰車!」(補充:這是她自己想到的,不是我講的。這一點很重要)

「對耶!那要不要等一下妹妹開完電動車後,我們去碰碰車看看?」

「好!」

接下來精彩大結局,我們就一行三人跑去碰碰車。驚喜的是,因為週間平常日的白天,根本一個遊客都沒有,她不但可以玩、而且不用排隊就喜出望外衝進了碰碰車的遊戲場。甚至,一個人連續玩了4場!

這個真實故事可以這樣發展,真的是一個很大的恩典。同時我也希望分享的是,還好我當初沒有用以前舊有的慣性打壓或評斷她的情緒,例如「這沒關係吧?這小事不值得這樣哭啦!」;或是直接給她答案,而運用這個陪伴孩子情緒的「三不原則」:

1. 不壓抑其情緒
2. 不評斷其情緒
3. 不主動給答案

反倒是拉近我們的關係,同時也讓她在每一次的挫折中,有認識情緒、並自我調節、做出判斷與改變的機會。

相信當我們都願意練習/善用這些方法,更能貼近我們和孩子、和另一半、乃至於和家人的溫馨關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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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鎮

身為三寶爸的家庭教育工作者,因為在養育特殊兒的過程中深刻感受到婚姻與家庭的意義和重要性,故從法律圈、金融界轉身投入家庭教育。 持續透過「有趣、有用、有溫度」的方式,陪伴超過千對夫妻經營婚姻,同時也實踐在自身的婚姻家庭中,致力「讓幸福婚姻成為一種流行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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